在发展、前行过程中,无论是同行者、合伙人或竞争者,都常会因为意见不合、理念分歧或利益冲突而产生各种摩擦与纷争,若“私了”不行,便对簿公堂,实行“公了”。这便是《讼》卦的由来。
《讼》,义为因不和而争辩,并诉之于公。卦体上乾下坎,乾刚而坎险,上刚意欲钳制其下,下险图谋算计其上,遂引致不和而争讼;又上乾为天,下坎为水,天象(如日月)西行,水流东注,两者背道而驰,恰如人之性情彼此乖戾,必易引致争讼:故卦名为《讼》。
讼:有孚(fú) ,窒 2 ,惕 3 。中吉,终凶。利见大人,不利涉大川。
孚:信。
窒:借为“恎(dié,音叠)”,恐惧(《类纂》)。
惕:怵惕,警戒。
按,窒、吉、人、川协韵,故这样标点。《讼》卦:胸怀诚信,保持戒惧。中途吉利,最后凶险。利于见贵人,不利于涉渡大河。能“有孚”而“窒,惕”,则虽有争拗,中段仍“吉”。但终极其讼、相争不止,必致两败俱伤,就算强行取胜,也不能长久安定,故“终凶”。
本卦与《需》为倒卦,形成“反对之象”,《需》言“利涉大川”,此则“不利涉”,皆与卦名义有关。可见卦名、卦辞实同出一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