褒赏令载公祀文曰:“故太尉桥公,诞敷明德,泛爱博容。国念明训,士思令谟。灵幽体翳,邈哉晞矣!吾以幼年,逮升堂室,特以顽鄙之姿,为大君子所纳。增荣益观,皆由奖助,犹仲尼称不如颜渊,李生之厚叹贾复。士死知己,怀此无忘。又承从容约誓之言:‘殂逝之后,路有经由,不以斗酒只鸡过相沃酹,车过三步,腹痛勿怪!’虽临时戏笑之言,非至亲之笃好,胡肯为此辞乎?匪谓灵忿,能诒己疾,怀旧惟顾,念之凄怆。奉命东征,屯次乡里,北望贵土,乃心陵墓。裁致薄奠,公其尚飨!”
《魏书》曰:绥,却也。有前一尺,无却一寸。
《魏书》载庚申令曰:“议者或以军吏虽有功能,德行不足堪任郡国之选,所谓‘可与适道,未可与权’。管仲曰:‘使贤者食于能则上尊,斗士食于功则卒轻于死,二者设于国则天下治。’未闻无能之人,不斗之士,并受禄赏,而可以立功兴国者也。故明君不官无功之臣,不赏不战之士;治平尚德行,有事赏功能。论者之言,一似管窥虎欤!”
《魏书》曰:公云:“我攻吕布,表不为寇,官渡之役,不救袁绍,此自守之贼也,宜为后图。谭、尚狡猾,当乘其乱。纵谭挟诈,不终束手,使我破尚,偏收其地,利自多矣。”乃许之。
臣松之案:绍死至此,过周五月耳。谭虽出后其伯,不为绍服三年,而于再期之内以行吉礼,悖矣。魏武或以权宜与之约言;今云结婚,未必便以此年成礼。
《魏书》曰:谭之围解,阴以将军印绶假旷。旷受印送之,公曰:“我固知谭之有小计也。欲使我攻尚,得以其间略民聚众,尚之破,可得自强以乘我弊也。尚破我盛,何弊之乘乎?”
沮音菹,河朔间今犹有此姓。鹄,沮授子也。
《曹瞒传》曰:遣候者数部前后参之,皆曰“定从西道,已在邯郸”。公大喜,会诸将曰:“孤已得冀州,诸君知之乎?”皆曰:“不知。”公曰:“诸君方见不久也。”
孙盛云:昔者先王之为诛赏也,将以惩恶劝善,永彰鉴戒。绍因世艰危,遂怀逆谋,上议神器,下干国纪。荐社污宅,古之制也,而乃尽哀于逆臣之冢,加恩于饕餮之室,为政之道,于斯踬矣。夫匿怨友人,前哲所耻,税骖旧馆,义无虚涕,苟道乖好绝,何哭之有!昔汉高失之于项氏,魏武遵谬于此举,岂非百虑之一失也。